各有关单位、分支机构:
因许力峰在担任本会老子文化委员会(海宁)负责人期间,不能规范开展业务合作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为规范、有序推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工作,经研究决定:
一、自即日起免除许力峰老子文化委员会(海宁)负责人职务,不得再以本会及老子文化委员会(海宁)名义对外开展任何工作及合作。
二、自即日起老子文化委员会(海宁)开展整顿和重组工作,解散该委员会原工作团队。在新一届委员会重组结果上报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之前,任何人不得以该委员会名义擅自开展活动。
三、如有必要,本通知将通过当地主流媒体予以公告。
浙江省老子研究会
2025年4月21日